泡沫灭火设备批发

发布日期:2020-10-29 08:10:01 | 浏览次数:59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泡沫混合液吸入空气后,产生体积膨胀小于20倍的泡沫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易燃或可燃液体的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场所,如石油化工企业、油库、装卸栈台、船舶码头、采油平台、飞机库和汽车库等火灾危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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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倍数泡沫系统按设备安装方式分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三类。本说明书涉及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为本公司的固定式液上喷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喷淋系统、泡沫-水喷淋系统(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泡沫-水雨淋系统)、泡沫-水喷雾系统、泡沫枪炮系统、泡沫消火栓系统及部件。

  随着石油化工的迅猛发展,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场所不断增多。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目前对扑灭各类液体(液化烃除外)火灾普遍使用的灭火系统,常用于炼油厂、石油化工厂、油库、加油站、汽车库、飞机维修库、燃油锅炉房等场所。

  对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宜选用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必须选用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

  对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

  泡沫液的储存温度,应为0-40℃,且宜储存在通风干燥的房间或敞棚内。

  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蛋白、氟蛋白、抗溶氟蛋白型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可使用淡水或海水;

  二、凝胶型、金属皂型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应使用淡水;

  三、所有类型的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严禁使用影响泡沫灭火性能的水;

  四、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用水的温度宜为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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